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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停止执行死刑的情况有哪些?
释义
    原审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之前如果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死刑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1.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3.罪犯正在怀孕。
    什么情况可以停止执行死刑?
    停止执行死刑的情形有:
    1.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3.罪犯正在怀孕。
    停止执行死刑情形有哪些
    停止执行死刑情形如下:(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三)罪犯正在怀孕。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执行死刑前停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执行死刑前停止执行的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停止死刑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停止死刑执行的情形有这些:1、共同犯罪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归案可能影响罪犯量刑的;2、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3、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4、罪犯正在怀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三)罪犯正在怀孕。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哪些情况死刑暂缓执行
    以下这些情况死刑暂缓执行:1、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如果死刑判决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方面可能存在错误就有可能错杀无辜。为了避免发生错杀就必须停止执行死刑对案件进行审查。经过审查原判确有错误适用死刑不当即应报请原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依法改判;如果经查原判正确则应报请核准死刑的法院院长重新签发执行死刑命令将罪犯重新交付执行死刑。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我国《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据此在执行死刑前如果罪犯检举揭发了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即应停止执行死刑。经查证属实的应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依法改判其他刑罚;经查不实的应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院长重新签发执行死刑命令重新交付执行死刑。3、罪犯正在怀孕的。在执行死刑前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即应停止执行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依法改判其他刑罚。
    
     该内容由 赵政阔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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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8: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