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转移单可以在管理中心开吗 |
释义 | 一、公积金转移单可以在管理中心开吗 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单位或职工应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转移: (一)职工在本市范围内调动工作的; (二)单位合并、分立的; (三)单位撤销、破产、解散,职工与新就业单位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 (四)需进入集中封存户管理的。 第二十六条办理转移的,原单位应自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管理部或分中心办理转移审核后,到受托银行为职工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办理时提供转入单位的公积金代号,缴存银行,由转出单位出具转移通知书,加盖印章,交转出单位缴存银行办理转移,转入单位查询其缴存银行,到帐后办理新增人员缴存。 二、辞职后公积金怎么办 职工因为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1)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 (2)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填制“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应注意填写完整以下内容:转入、转出单位的全称,单位编号及所属的归集部门;调出职工的姓名、编号应与单位汇缴清册填写的一致;转移金额为该职工账户账面余额;签章(在归集部门留的印鉴)。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离职应由原单位办理封存,待到新的单位工作以后,转移到新单位继续缴存,但不可销户提取。符合提取条件的才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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