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户口如何办理户口本? |
释义 | 集体户口是一起办理的,不会单独办理,如果需要单独办理,则不属于集体户口。居民户口簿需要填写户号、住址变动登记、迁入迁出信息等内容,户口簿是反映住户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 法律分析 集体户口的是写在一起的,所以不会单独的办理,如果需要单独办理的就不是集体户口了。 居民户口簿的填写 1.户号——填写户口登记机关为其编定的该户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的顺序号。 2.居民户口簿首页套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户口专用章。承办人按规定填写完毕后,应签字或盖章,填写签发居民户口簿时的日期,并加盖户口登记机关的户口专用章。 3.住址变动登记——填写该户在本户口管辖区内变动常住地后的住址名称、变动住址的日期,并由承办人签宇或盖章。 4.何时由何地迁来本市(县)——对由本市(县)以外地区迁人的公民,填写其迁入落户的时间和迁出地的详细地址。世居本市(县)的,填写“久居”。 5.何时由何地过来本址——填写本人迁来本户口管辖区之前在本市的常住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及迁入落户的时间。世居本址,填写“久居”。 6.登记日期——填写户口登记机关建立常住人口登记卡时的具体日期。 7.登记事项变更和更正记——登记项目内容发生变更、更正,应在本栏填写变更、更正后的项目内容、时间,并由承办人签字或签章。 8.属集体户口的,“户主姓名”和“户主或与户主关系”两栏不填。 居民户口簿内其余各项登记内容的填写,均与常住人口登记表内有关各项的填写说明相同。 常住人口登记卡由承办人按规定填写完毕后,应加盖户口登记机关的户口专用章。 户口簿是指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学历、职业等内容的薄册。中国的户口簿,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 结语 集体户口的特点是户口登记在一起,无法单独办理。居民户口簿需要填写户号、居民户口簿首页套印信息,以及住址变动登记等内容。迁移和变更信息也需要详细填写。对于集体户口,户主姓名和与户主关系不需要填写。居民户口簿的其他登记内容与常住人口登记表相同。户口簿是一种记录住户人员个人身份等基本信息的文书。在中国,户口簿是反映人口基本信息的重要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法人 第四节 特别法人 第一百条 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法律、行政法规对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法人 第四节 特别法人 第九十九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法律、行政法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四节 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五十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事家庭承包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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