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合同当事人承担哪些义务 |
释义 | 租赁合同当事人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出租人的义务是交付租赁物;在租赁期间保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瑕疵担保义务。承租人的义务是支付租金;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物;妥善保管租赁物等。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一、租赁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租赁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有: 1、作为承租人,首先要审查租赁物是否有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情形; 2、约定租赁物的租赁期限,明确租赁的具体起止日期; 3、租赁合同签订的租金条款; 4、租赁合同签订时,双方应尽量避免风险,防止欺诈。承租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向出租人支付一定的押金或押金,押金金额应根据实际情况在租赁物价值范围内确定; 5、明确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应妥善保管租赁物未履行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及配套设施损坏、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诉讼管辖权,以降低风险,顺利履行,尽可能保护双方的合法合理利益。 二、租赁合同的主体是什么啊? 租赁合同的主体是出租人和承租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三、租赁合同的主体有哪些 租赁合同的主体是承租人和出租人。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零九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零九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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