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施工场所要明示什么内容 |
释义 | 一、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施工场所要明示什么内容 1、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 2、明示的内容包括: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及所在项目部、分包单位、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劳资专管员等基本信息。 3、法律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三十四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明示下列事项: (1)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及所在项目部、分包单位、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劳资专管员等基本信息; (2)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等基本信息; (3)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申请渠道、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等信息。 二、农民工维权途径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按照以下几个程序解决: 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协议。 2、调解程序。不愿双方自行协商或达不成协议的,双方可自愿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对调解达成的协议自觉履行。调解不成的可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直接申请仲裁。 3、投诉。劳动者在权益受到用人单位或非法职业中介机构等侵害时,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2)劳动者对因同一事由引起的集体投诉,投诉人可推荐代表投诉。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 4、行政复议。劳动者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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