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产过户手续程序概述: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申请人需提交相关文件至房地产管理部门,包括房地产权属证书、合法证明等。部门将在15日内审查文件,并书面答复是否受理申请。 法律分析 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程序如下: 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买卖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等。 拓展延伸 房屋买卖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房屋买卖的流程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步骤:首先,买卖双方需要达成协议并签订购房合同。然后,买方需要办理贷款、支付定金,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首付款。接下来,双方通过公证处或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包括办理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证。同时,买方还需要缴纳相关税费,如契税、个人所得税等。最后,双方完成交割手续,买方支付尾款,并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在整个买卖过程中,还需注意以下事项:确保购房合同的合法性和完整性,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注意房屋产权证书的真实性,清楚了解税费和费用的支付方式,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办理手续,确保交割过程的顺利进行。 结语 房产过户手续办理程序包括申请、审查和答复等环节。房屋买卖流程需达成协议、签订合同、办理贷款、支付款项,并办理过户手续和缴纳税费。在此过程中,需确保合同合法完整、了解法律法规、确认产权证书真实性、清楚税费支付方式,并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办理手续,确保交割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