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石溪片区改造方案通过。该方案的通过正式拉开了石溪村整村改造工作的序幕,更将为海珠湾片区高端产业集聚区建设打下坚实基础,为海珠区珠江后航道区域大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石溪片区位于海珠湾西侧,南邻珠江后航道,北临江南大道南,西接广纸片区,东邻瑞宝路,地处“一江两岸三带”重要区位,是珠江后航道重要节点。通过改造,石溪片区将配套独立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2.02公顷,可配套公建配套建筑面积14.84万平方米。教育设施、文化站、社区少年宫、群众性体育运动场地、社区公园、公共厕所等生活文体配套设施一应俱全。 方案显示,项目还将打通消防通道,建成雨污分流29.7千米,公共绿地39.74公顷,绿地率将达39%,有效提高该片区居民生活的便利性、舒适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