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职人员违法行为情节轻微且具有可以从轻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的相关规定,公职人员违法行为情节轻微,且具有可以从轻或者减轻给予政务处分情形之一的,可以对其免予或者不予政务处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 第十二条 公职人员违法行为情节轻微,且具有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对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免予或者不予政务处分。 公职人员因不明真相被裹挟或者被胁迫参与违法活动,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减轻、免予或者不予政务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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