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员工直接走人,已经离职的不能扣工资,属于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尚未离职的,造成用人单位损失,单位可以通过扣除工资来补偿损失,但没有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