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案件审理进展缓慢 |
释义 | 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应在45日内开庭结案,但由于积案如山,通常无法按时处理。劳动者可申请终结仲裁,直接向法院起诉。如案情复杂,开庭裁决可延期至60天,但未收到书面通知后,劳动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法律分析 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也就是说四十五日内应当开庭,并且审结,但是因为劳动争议案件量大,大部分仲裁委积案如山,多数时候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开庭结案,作为劳动者可以申请终结仲裁,直接到法院起诉。案情复杂的,仲裁开庭裁决可以延期至六十天,但如果没有书面通知您,则在逾期后您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案件审理堵塞:司法程序拖延严重 劳动仲裁案件审理堵塞:司法程序拖延严重。近年来,劳动仲裁案件的审理进展缓慢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由于司法程序拖延严重,许多劳动仲裁案件在法庭上积压已久,导致当事人的权益无法得到及时保护。这种情况对劳动者和雇主都带来了不必要的困扰和损失。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加强对劳动仲裁程序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审理效率,确保案件能够及时、公正地得到处理。只有通过改革和完善司法程序,才能有效解决劳动仲裁案件审理堵塞的问题,保障劳动者和雇主的合法权益。 结语 劳动仲裁案件审理堵塞,司法程序拖延严重,严重影响当事人权益保护。为解决问题,需加强监督管理,提高效率,确保及时公正处理。改革完善司法程序,保障劳动者和雇主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