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主债权消灭的是什么? |
释义 | 主债权是抵押权所担保的原本债权,是依当事人之间的主合同产生的不包括约定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在内的最开始的债权。抵押权从产生到消灭,都是为了使主债权得以圆满实现,所以主债权毫无疑问属于抵押担保的范围。债的消灭,是指债的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 民法中债权消灭方式,即债的消灭原因有以下情形: 清偿,指债务人实现债权的行为。 抵销,指双方互负债务时,相互之间的债务在对等的数额内相互消灭。 提存,指债务人无法实现债权时,得向公证处提存债务标的,视为履行完毕,债务消灭。 免除,指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单方面消灭债务; 混同,指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时,债权债务同时消灭。 这里的“主债权消灭”是指主债权的全部消灭,根据担保物权的不可分性,主债权的部分消灭,担保物权仍然存在,担保财产仍然担保剩余的债权,直到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时为止。 什么是刑罚消灭? 刑罚的消灭,是指由于出现法律规定的原因,致刑法对特定犯罪人的刑罚权利灭失。 刑罚消灭的事由有刑罚裁量权和刑罚处罚权的消灭两种: 一、刑罚裁量权的消灭事由有以下三种: 1、犯罪人在判决前死亡; 2、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撤诉; 3、犯罪人在判决前获大赦。 二、刑罚处罚权的消灭事由有如下八种: 1、犯罪人在判决后或在刑罚执行过程中死亡; 2、犯罪人执行完毕人民法院判决的刑罚; 3、被判缓刑的犯罪人缓刑期限届满,依法宣告原判刑期不再执行; 4、犯罪分子获假释,假释考验期限届满,原判刑期执行完毕; 5、免于刑事处罚,犯罪人虽负有刑事责任,但因免于刑事处罚而无刑罚执行; 6、大赦,犯罪人在刑罚执行过程中被大赦,原判刑期终止执行; 7、特赦,犯罪人在刑罚执行过程中被宣告特赦; 8、超过刑罚执行时效,犯罪人被依法判处刑罚,但因某种原因超过法定的行刑时效而刑罚没有执行; 9、超过追诉时效,犯罪人犯罪后超过规定的追诉时效。 刑罚消灭的意思是什么 刑罚消灭,是指由于法定或事实的原因,致使国家对犯罪人的刑罚权不再存续和有效的情况。 刑罚消灭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1.刑罚消灭以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前提。 2.刑罚消灭归结为国家对犯罪人刑罚权的消灭。刑罚权消灭的范围,包括刑罚裁量权的消灭和刑罚执行权的消灭。 3.刑罚消灭是由于法定的或者事实的原因引起的。 刑罚消灭的事由有刑罚裁量权和刑罚处罚权的消灭两种。刑罚裁量权的消灭事由有以下3种: 1、犯罪人在判决前死亡; 2、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撤诉; 3、犯罪人在判决前获大赦。 刑罚执行权的消灭事由有如下8种: 1、罪犯在判决后或在刑罚执行过程中死亡; 2、刑罚执行完毕; 3、缓刑期限届满,原判刑期不再执行; 4、假释考验期限届满,原判刑期执行完毕; 5、罪犯虽负有刑事责任,但因免于刑事处罚而无刑罚执行; 6、特赦或者大赦,原判刑期终止执行; 7、因某种原因超过法定的行刑时效而刑罚没有执行; 8、犯罪后超过规定的追诉时效。 消灭时效抗辩权什么意思 消灭时效抗辩权即为抗辩权超过了所规定的时间限制权利人依然没有行使权利,从而丧失了抗辩权的一种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什么叫刑罚处罚消灭 刑罚消灭,是指由于法定或事实的原因,致使国家对犯罪人的刑罚权不再存续和有效的情况。 刑罚消灭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1.刑罚消灭以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前提。 2.刑罚消灭归结为国家对犯罪人刑罚权的消灭。刑罚权消灭的范围,包括刑罚裁量权的消灭和刑罚执行权的消灭。 3.刑罚消灭是由于法定的或者事实的原因引起的。 刑罚消灭的事由有刑罚裁量权和刑罚处罚权的消灭两种。刑罚裁量权的消灭事由有以下3种: 1、犯罪人在判决前死亡; 2、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撤诉; 3、犯罪人在判决前获大赦。 刑罚执行权的消灭事由有如下8种: 1、罪犯在判决后或在刑罚执行过程中死亡; 2、刑罚执行完毕; 3、缓刑期限届满,原判刑期不再执行; 4、假释考验期限届满,原判刑期执行完毕; 5、罪犯虽负有刑事责任,但因免于刑事处罚而无刑罚执行; 6、特赦或者大赦,原判刑期终止执行; 7、因某种原因超过法定的行刑时效而刑罚没有执行; 8、犯罪后超过规定的追诉时效。 破产债权的范围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破产债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类型:1、破产宣告前无财产担保或者法定优先权担保的债权。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是与有财产的债权相对而言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的权利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有权对担保物加以变卖,从其价款中优先受偿,因而不属于破产债权。而与之相对应的无财产担保或者法定优先权担保的债权,由于没有上述优越条件,所以应当列入破产债权。2、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的权利人,享有优先受偿权,但在某些情况下债权人也可能因种种原因放弃自己的优先受偿权,这种放弃了优先受偿权的担保债权应当纳入破产债权的范围,在清偿顺序上,与无担保的破产债权一样,按照破产程序得到等比例受偿。3、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值部分的债权。债权人依照法律程序对担保物行使优先受偿权后,财产担保以及法定优先权担保不足部分,或经变卖担保财产后不足以清偿的部分,可直接取得破产债权的地位。4、债务人的保证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依法可以向债务人追偿的债权。设定了保证的债权,如果债务企业因破产而不能清偿,债权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清偿,因此这种有担保的债权不属于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保证人代破产企业清偿债务后所享有的代位求偿权,则应列入破产债权。5、票据出票人被宣告破产,付款人或者承兑人不知其事实而向持票人付款或者承兑所产生的债权。由此产生的债权如果不能作为破产债权,付款人或承兑人便会受到损失。为避免此种情况发生,付款人或承兑人便要对票据进行严格的审查,这必然造成票据支付的延误,从而影响其流通性,这样将给经济造成很大的损失和不良影响。因此将付款人或承兑人的债权作为破产债权,是为了维护票据作为无因证券的地位,保障付款人或承兑人的合法权益。公司破产,对于债权人来讲是件很不幸的事,因为自己的债权有可能会得不到足额的偿还。 该内容由 沈其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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