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拆迁安置区,水质安全至关重要。政府和开发商需要采取措施确保水质安全,并对违规者进行惩罚。一旦发现水质不合格,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 第三十一条 供水企业应当对供水进行质量监督检测和安全评价,定期向社会公布供水质量和安全状况。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三条 开发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预售商品房的购房人提供有关商品房的质量、使用年限、维修基金、规划设计、施工质量等方面的书面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开发商所提供的商品房质量保证书、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应当真实有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用水条例》 第十一条 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对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用水的水源、供水设施、供水服务进行监督检验,并对不符合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事项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