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解决军婚中的财产分割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财产分割。军婚中的财产分割问题,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军人的基本工资、津贴等符合法定离婚财产分割比例的,应当按照离婚时的法定比例分配给妻子;但是军人的补贴、奖励、补偿等非法定离婚财产分割比例的,除另有约定外,由军人享有。另外,如果夫妻协议中有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应当依照协议执行。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九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应当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夫妻财产情况进行判决。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协议财产分割的,应当依照协议处理;没有协议或者协议不适当的,依照本法的规定处理。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应当将夫妻共同的财产,按照下列情况合法地撤销、变卖、分配:(一)不适宜夫妻共同居住的住房;(二)夫妻共同经营的企业或者事业单位;(三)夫妻共同的存款、股票、基金等证券;(四)其他需要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 4. 《中国人民解放军离休干部、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补助等,退役士兵、离退休干部的子女因自身原因未成年、残疾等特殊情况除外,由个人暂行一定比例划入个人账户,用于个人养老保险金的支付。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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