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务章和法人章可以在一起保管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财务章和法人章不可以一起保管。财务章跟法人私章一定要分开放,因为这两个章是开支票必需的,同一人保管,资金不安全。可以将财务章、合同章、公章交由会计保管,将法人私章交由出纳保管。财务章,即财务专用章,是各单位办理单位会计核算和银行结算业务时使用的专用章,会计中心为各单位统一刻制了冠有单位名称和“会计中心”字样的财务专用章,并经单位领导授权后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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