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各地方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制定行政区域内各类印章刻制的治安管理办法,例如浙江省规定:单位或者机构需要刻制专门用于公务事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财务人员等有关人员印章的,凭居民身份证和单位委托函到公章刻制经营单位刻制。单位或者机构应当对前款规定的有关人员印章加强规范管理,有关人员调离岗位时应当予以收缴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 二十三 印章制发机关应规范和加强印章制发的管理,严格办理程序和审批手续。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刻制印章,应到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单位刻制。 《浙江省印章刻制治安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单位或者机构需要刻制专门用于公务事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财务人员等有关人员印章(包括签名章)的,凭居民身份证和单位委托函到公章刻制经营单位刻制。单位或者机构应当对前款规定的有关人员印章加强规范管理,有关人员调离岗位时应当予以收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