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标准包括人数要求、雇佣要求、费用计算以及相应减免政策的规定,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 法律依据: 《徐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和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安置就业的残疾人数低于本单位城镇从业人员总数1.5%的,均应当按年度及时、足额地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