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抽逃出资后再补回出资构成犯罪。但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又持续投资,且其最终抽逃注册资金的准确数额无法确认,抽逃出资行为对公司经营并没有造成严重影响,一般不会构成抽逃出资罪。但抽逃出资即使再补回也可能面临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