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纠纷法院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
释义 | 借款纠纷双方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了履行地,双方争议应由履行地法院管辖;如果借款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 那么应依照《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即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确定借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一、借款合同履行地是如何确定的 借、贷双方的履行地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自然存在两个履行地。 首先,按照履行的先后顺序,先由贷方履行支付借款的义务。在双方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的情况下,,合同履行地应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即借方所在地。其次,是借款方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按照前面的规定,履行地应该在接受款项的一方所在地——即贷款方所在地。应以贷款方履约地作为合同履行地所有双务合同都存在一个“以哪一方履行地作为合同履行地”的问题。按照司法解释有关合同案件管辖的规定,一般应以“非金钱给付义务一方履行地”作为合同履行地,如以交货地、加工以加工地。之所以这样理解,因为很多合同里面都有“支付价款”的义务,“支付价款”不是不同合同之间的区别点;而“非金钱给付义务”往往能反映不同合同之区别。就借款合同而言,表面上看借贷双方都在履行给付货币义务,其实,能反映合同本质特征的是贷款方的放款行为,而不是借款方的还本付息行为。因为借款方的还本行为类似于中返还租赁物的行为,而付息行为是借款方使用资金的价款,这两项都不能反映借款合同的本质;而贷款方的放款行为才是借款合同不同于其他合同的标志。综上,在当事人双方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应当以贷方履约地——借款人所在地确定借款合同的履行地。 二、向法院起诉,要注意几个问题: 1、诉讼时效: 也就是在什么期限内向法院起诉,才会支持请求。 (1)如果约定还款期限的,在借款人逾期未还款之日起两年内,随时可到法院进行诉讼,要求对方还本付息。 (2)如果双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出借人最长可在二十年内随时到法院进行诉讼,要求对方还本付息。 2、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 合同有约定管辖法院的,以合同约定的为准。 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者约定不明的,在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其中: (1)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2)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3)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3、当事人收集好相关借款证据 如借款合同、汇款记录、收条、证人证言等;然后带上双方身份资料、证据及诉讼状,即可到被告所在地方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立案起诉。 借钱到期不还的,债权人除了主张债务人还本金外,还需要注意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还可以主张违约金。而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可以主张还本付息等实际损失。想通过起诉追回欠款的,要注意在时效内以及搜集相关证据主张 这类事件应在签署相应的借款合同时就应考虑到相应的结果和后果,我国的法院在审理和判决这类案件时,也是根据相应的案件情况和当事人双方的借款合同进行相应的规定处理这类案件的。 三、借贷合同诉讼管辖地应该是哪里 借贷合同的管辖权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实践中,许多债权人经常选择合同履行地法院作为管辖法院,以方便起诉。对于合同履行地的认定,借贷纠纷双方在借贷合同中明确履行地的,由约定的履行地法院管辖;借款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借款人对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的,依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不确定的,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债权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一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综上所述,借款合同应当由被告住所地、合同约定的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法院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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