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买卖合同的内容没有标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具体内容因交易的具体情况而异。而且,在以信件、电报或电传的形式签订合同时,合同的内容往往不是很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姓名、住所; 2、目标; 3、数量; 4、质量; 5、价格或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