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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领失业金
释义
    法律分析: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员工主动解除,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但是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一、九级工伤伤残赔偿
    赔偿项目如下: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2.医疗费。
    3.如果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4.住院伙食补。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
    5.护理费。单位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
    6.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二、辞职了能领取失业金么
    主动辞职是拿不到失业保险金的。但是员工在要求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时,可以与单位协商是否可以不把原因归咎于个人,这样不会对单位造成任何损失,员工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者不是由于个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而是由于个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被迫中断就业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员工入职后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三、上海伤残十级赔偿标准
    1、上海工伤十级伤残,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7个月。
    2、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办法由上海市政府作出规定。
    3、《上海市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的,为7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伤残的,分别为3个月。经工伤人员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足年限每减少1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但因工伤人员退休或者死亡使劳动关系终止的,不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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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9: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