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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情况下男女双方调解无效可以准予离婚
释义
    以下情况下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的;
    5、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况。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要求离婚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根据民法典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部门可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确实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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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5 18:2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