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解散清算制度内容包括哪些内容? |
释义 | 公司解散清算制度包括的内容: (一)成立清算组。 (二)清算组接管公司。 (三)公司财产分配。 (四)清算终结,公司注销。 一、公司注销后的追诉时效是多久 公司注销后的追诉时效为三年。公司以其资产承担债务,如果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剩下的债务公司不需要承担,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公司清算结束后可以注销。 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根据规定可知,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 公司注销清算的流程如下: 1、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3、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 4、刊登清算公告; 5、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7、清算公告满三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8、制作清算分配方案; 9、制作清算报告、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确认。 二、公司解散需要多长时间才能清算完成? 公司解散清算的时间一般在半年左右,具体时间根据公司清算的实际情况决定。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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