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定金不要超过合同总价的多少? |
释义 | 合同总价的20%是定金上限,定金是为保证债权实现而一方预先付给另一方的货币或其他代替物,是担保之一,可以督促双方自觉履行。1. 定金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20%。 2. 定金是指当事人为保证债权实现而约定的,由一方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或其他代替物的担保方式。定金的数额在事先是明确的,因此通过定金罚则的运用可以督促双方自觉履行,起到担保作用。《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该内容由 左少林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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