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的保证期限是多长时间? |
释义 | 《民法典》对保证期间的约定没有设定最长时间,但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六个月。保证期间的特点包括: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债权人应在期间内主张权利、保证方式不同导致主张权利对象及方式不同、保证期间经过后消灭债权人权利取决于是否主张权利。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保证期间最长多久 保证期间应当遵循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民法典》并未规定保证期间的约定最长时间。但是,对于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保证期间的特点是什么 第一,保证期间原则上由保证合同的当事人自由约定。“从合同关系自身来讲,合同及其法律所保护的是当事人之间的信赖与期待,实现意思自治的理念”,这同样适用于保证合同。 第二,保证期间是债权人应当主张权利的期间。在该期间内债权人未主张权利的,保证人则免除责任。因此,本质上,保证期间是一项旨在维护保证人利益的制度。 第三,债权人主张权利的对象及方式因保证方式不同而有所不同。 第四,从法律后果来看,保证期间的经过具有消灭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效果,但其效果取决于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是否对主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 结语 保证期间的长度根据当事人的约定而定,《民法典》没有规定最长的保证期间。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的六个月。保证期间的特点包括:一是原则上由当事人自由约定;二是债权人应在该期间内主张权利,否则保证人免除责任;三是不同保证方式会影响债权人主张权利的对象和方式;四是保证期间的经过会消灭债权人的权利,但具体效果取决于债权人是否在该期间内对主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百八十五条 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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