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绿色金融政策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是逐步构建绿色信贷政策体系。制定发布《绿色信贷指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鼓励引导银行大力发展绿色信贷,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支持,注重防范环境和社会风险,提升自身的环境和社会表现。 二是持续开展绿色信贷统计和考核评价。出台银行业绿色融资统计制度,发布《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评价指标》,定期组织国内主要银行开展绿色信贷统计和评价工作,引导银行业加深对绿色发展理念的理解和支持。 三是推动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工作。与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开发气候友好型的绿色金融产品,不断加大对应对气候变化的金融支持力度。 四是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发展能效信贷、绿色债券和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探索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提升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 五是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绿色保险发展。不断优化政策环境,鼓励地方开展实践探索,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生态文明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六是鼓励金融机构借鉴国际良好实践经验,加强融资项目的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完善信息披露,积极参与绿色金融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三十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对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进行检查监督: (一)执行有关存款准备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与中国人民银行特种贷款有关的行为; (三)执行有关人民币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执行有关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规定的行为; (五)执行有关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 (六)执行有关黄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七)代理中国人民银行经理国库的行为; (八)执行有关清算管理规定的行为; (九)执行有关反洗钱规定的行为。 前款所称中国人民银行特种贷款,是指国务院决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向金融机构发放的用于特定目的的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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