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转让出资要经过什么程序 |
释义 | 法律分析:股东转让出资要经过以下程序: 1、股东会讨论表决; 2、在资产评估中,如果股东转让的出资是国有股或国有股因公司并购而转让,则在转让前应委托资产评估部门对这部分国有股进行资产评估; 3、签订转让协议; 4、中外合资或者中外合作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应当经中外股东上级政府部门批准;并提交; 5、收回原股东出资证明,向受让人发放新的出资证明;并记录在股东名单上; 6、召开股东会议,表决修改公司章程,必要时变更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 7、工商登记; 8、转让出资公告不是法律规定的必要程序;但对于大型公司,股东转让出资后公告,增加公司管理层的透明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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