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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你好我用信用卡欠了四十万没能力还并改了联系方式我能够成诈骗罪吗
释义
    根据法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达到一万以上,并经过发卡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拒不还款的可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你这种情况,更改联系方式并拒不还款,如果发卡行两次催收后3个月仍然没有任何还款记录的话,是可以以信用卡诈骗罪立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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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3: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