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因房屋漏水而退租? |
释义 | 如果房屋出现漏水等影响到正常居住使用的问题,承租人可以要求退租。出租人负责维修租赁物,并在租赁期限内确保符合使用目的。如果租赁物因非承租人原因无法使用,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家电自然老化费用由出租人承担维修。如果在租赁合同中没有明确列出屋内电器的权责划分,且租客并非是刻意造成家电的损坏,维修费用应该由房东承担。 法律分析 如果房屋出现漏水问题,影响到正常的居住使用,承租人可以要求退租。出租人应当负责维修租赁物,并在租赁期限内确保租赁物符合使用目的。如果租赁物因非承租人的原因无法使用,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房中的家电自然老化费用谁承担 租房中的家电自然老化费用应该由出租人承担维修。如果在租赁合同中没有明确列出屋内电器的权责划分,且租客并非是刻意造成家电的损坏,维修费用应该是由房东来承担。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二、租房维修手续费谁出 出租人出维修费,出租人在租赁期间负有对租赁物的维修义务。当租赁物发生毁坏,出租人应当尽快将其进行维修。出租人没有对其维修时,承租人可以维修,维修费用出租人支付。长期没有维修的,可以相应减少租金。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拓展延伸 房屋出租房东有哪些责任 房屋出租房东的责任如下: 1、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2、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4、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结语 在租房过程中,如果房屋出现漏水问题或家电自然老化,承租人有权要求退租或解除合同。对于家电自然老化费用,应由出租人承担维修。如果租赁合同中没有明确列出租赁物的权责划分,且租客并非是刻意造成家电的损坏,维修费用应由房东承担。同时,如果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在维修方面,出租人应承担维修费用,并在合理期限内维修租赁物。如果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支付。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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