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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防范高利贷风险发生
释义
    防范高利贷风险的办法:增强民间借贷的风险意识与守法意识;加强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服务覆盖与优化金融服务,减少或铲除高利贷的生存土壤;以及在订立借贷合同时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定借贷利息不属于高利贷的范畴。
    一、高利贷款罪是否立案
    仅仅是单纯的放高利贷的行为,那么一般是不属于刑事犯罪的,但需要注意的是高利贷行为是极容易引起其他的刑事犯罪。
    在高利贷活动中,高利借贷再高利转贷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即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且违法数额较大的构成高利转贷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高利贷行为极易引发非法拘禁、绑架、伤害、诈骗等其它刑事犯罪。
    三、放高利贷是违法的吗
    放高利贷是违法的。高利贷是超出民间借贷利率的借贷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协商、调解,申请支付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如果是高利贷的放贷方,在借贷方在借款到期后不还超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部分的利息时,放贷方的利益是难以得到法律支持的。但是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可能会构成高利转贷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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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1 0:1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