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将房产赠与子女能否撤销 |
释义 | 赠与房产给孩子是夫妻双方的自愿行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不能再撤销房产赠与。但是,法律为保护赠与人的利益,有存在特殊规定。如果孩子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的情形,可以撤销。此外,如果是以隐匿转移财产的方式,进行赠与,也是可以撤销的。 一、不动产赠与合同的撤销条件 (一)财产权利尚未转移的,且不存在法定的不可撤销事由的; (二)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 (三)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四)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五)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六)赠与人为了逃避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将自己的财产赠与他人损害他人利益的。 二、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和任意撤销有何区别 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包括: 1、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2、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法定撤销权只存在两种情形: 1、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只有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才能撤销。 2、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三、赠予的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如果受赠人认为没有下述可撤销情形,可以向法院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赠与人认为自己有权要回房屋,需要证明受赠人存在以下情形: 1、赠与的房屋没有过户如果赠与的房屋还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房屋在法律上依然属于赠与人所有,此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如果受赠人不同意,赠与人可以请求房产律师向受赠人进行法律教育和说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2、赠与的房屋已经过户由于此时已经赠与的房屋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在法律上房屋的所有权已经由赠与人转为受赠人,所以不能随便撤销赠与,而且根据法律规定,经过公证或者具有道德、扶贫和救灾性质的赠与合同在权利转移之前是不得撤销赠与的,但这也不绝对,如果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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