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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职工五险一金的一金是否可以取出来?
释义
    法律分析: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房;
    2、购买经济适用房;
    3、建设、改造、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房;
    4、退休、死亡、出境定居;
    5、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6、家庭生活困难;
    7、提前结清贷款;
    8、支付房屋租赁费;
    9、低收入经济困难职工家庭支付物业服务费;
    10、非合作银行提取还款;
    11、自愿存款期满。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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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9 8:3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