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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东要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吗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公司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不在投资公司就职的、也就是通过分红得到利益的那就不用签定劳动合同,而对于在公司就职、领取工资收入的,就要在入职一月内签定劳动合同;当然在绝对信任主要投资方的情况下,也可以口头约定的方式替代劳动合同,但是其不受法律保护。股东兼任其它职务,各算各的。不签劳动合同,实际上有劳动关系,也照样算数。
    一、劳动合同公司不给员工怎样办
    劳动合同必须要以书面形式确立来,不能进行口头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任何一方不签劳动合同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一份。
    二、保留劳动关系协议的劳动关系是什么?
    劳动关系又称劳使关系、劳资关系,是指劳动者和劳动力使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它既包括劳动法律关系,又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对劳动法律关系有两种不同的认识:一种观点认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定了书面劳动合同而且劳动行为已经发生(劳动者提供了劳动)才算建立劳动法律关系;另一种观点认为,只要劳资双方签定了书面劳动合同就算建立了劳动关系。前一种观点实际上认为劳动法律关系的判断标准是书面劳动合同加实际用工关系,后一种观点实际上认为劳动法律关系就是劳动合同关系。劳动者因工负伤大多是在劳动者已经提供劳动行为(双方存在用工关系)或准备提供劳动行为(上班途中)的情形下发生的,因此,在讨论涉及工伤的问题上,是否考虑“劳动法律关系是否包括签定合同后劳动者没有提供劳动之前的情形”意义不大。
    事实劳动关系是相对于劳动法律关系而言的,指的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建立劳动关系或变更原劳动关系时,没有按照法律的要求签定书面的劳动合同,但双方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劳动关系的状态。
    劳动法律关系与事实劳动关系的最主要区别在于:是否签定了书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37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有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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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8: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