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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东会表决方式变革与趋势
释义
    本文介绍了股东会的表决方式及其程序,包括一般事项和重大事项的表决规定,以及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表决方式。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和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股东在股东大会中享有表决权,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最后,文章列举了股份公司分立的程序,包括召开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分立的决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在报纸进行公告、办理工商登记等步骤。
    法律分析
    股东会的表决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1. 可以采用赞成票、反对票和弃权的形式进行表决;
    2. 表决结果可以通过赞成、反对或弃权的方式进行记录。
    2、可分为一般事项需要参会股东的过半数表决通过,重大事项需要参会股东中以三分之二多数表决权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
    一、股份公司分立公司程序
    股份公司分立的程序如下:
    1、召开股东大会;
    2、表决通过分立的决议;
    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通知债权人;
    5、在报纸进行公告;
    6、办理工商登记。
    结语
    股东会的表决方式包括赞成票、反对票和弃权的形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可以通过赞成、反对或弃权的方式进行记录。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股份公司分立的程序包括召开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分立的决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在报纸进行公告、办理工商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零六条
    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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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7:4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