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产假正式规定2023 |
释义 | 北京产假天数规定如下: 1、北京市女职工生育可享受98天产假,其中可在产前休假15天; 2、难产的女职工增加产假15天; 3、晚育的女员工可享受奖励假30天(可男方享受); 4、生育多胞胎的女员工,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生育津贴即应视为女职工的产假工资,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因此,若生育津贴的数额低于女职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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