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致亲人死亡,保险赔偿需要提交哪些手续? |
释义 | 律师解析: 交通事故致亲人死亡,保险赔偿需要提交的手续: 1、事故证明及赔偿认定的证明材料原件; 2、事故经过原件(由当事人书写)、出险通知书原件(被保险人应签章); 3、经事故处理部门认定的经济赔偿凭证原件; 4、门诊治疗者的门诊病历原件、检查化验报告单原件、处方、费用发票原件; 5、住院治疗者的住院、诊断证明原件,病历首页、入院记录、等等。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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