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庭前原告一般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开庭前原告一般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起诉状; 2、当事人及代理人基本资料; 3、证据:准备证据原件,便于开庭进行证据真实性质证;根据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或复制证据复印件或者副本,另外需要向法院提交一套证据复印件; 4、事实陈述; 5、辩论意见; 6、调解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