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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么让交警尽快出责任认定书
释义
    交警应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包括基本情况、事故经过、证据分析、责任认定等内容,并在三日内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认定书后可查阅证据材料,但需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
    如果交警迟迟不出责任书,大多是因为检验和鉴定的结果还没有出来。交管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察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肇事逃逸案件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会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10日内,根据规定确定各方当事人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方当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3、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4、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5、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当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可以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但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复制的证据材料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专用章。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准确记录事故的基本情况、经过、证据及事故原因分析,并明确当事人的责任。认定书应由交通警察签名或盖章,并在制作后三日内送达当事人,告知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和期限。当事人收到认定书后,有权查阅、复制、摘录处理事故的证据材料,但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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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6:4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