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证据不足是交通事故索赔中较为常见的问题之一。律师需要通过合法手段寻找和收集更多的证据,如证人证言、交通摄像头录像、医院诊断书等,以弥补证据不足的不足之处。同时,律师也需要了解证据的推定原则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合理利用现有证据,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时,当事人或者证人、证明人有证言能力的,应当参加调查,如实陈述自己知道的事实。”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勘验、鉴定、书证等证据,如能够相互印证、相互佐证,且内容真实、无矛盾、符合逻辑、排除其他可能性,则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对民事权益的主张,应当举证。但法律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以上依据表明,证据是认定事实的主要根据,当事人需要举证证明其主张。但是,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其他可行手段弥补证据的缺失,最终达到维护当事人权益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