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诉讼抗诉的时间是多久 |
释义 |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抗诉的期限一般是十日,不服裁定的抗诉期限是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一、不服法院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 1.民事案件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刑事案件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二、判决书,裁定书和判决书的区别 判决书和裁定书主要有以下四种区别 1判决是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案件结论和决定;而裁定主要是解决程序问题,如人民法院作出驳回自诉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等裁定,是适用裁定解决程序问题。 2在一个案件中,发生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判决只有一个,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很多个。 3判决必须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而裁定既可以用书面形式,又可以用口头形式。 4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不同。不服第一审民事,行政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十五日;而不服第一审民事,行政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十日;不服第一审刑事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十日;不服第一审刑事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五日。 三、关于民事诉讼二审审理期限 民事诉讼二审上诉期限规定是:当事人不服地方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当事人不服不能上诉,只能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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