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抚养费 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 一审 法院提出申请,要求 强制执行 。如果 离婚 后一方不付抚养费,那么另一方可以向一审法院申请,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一方进行教育、 警告 ,促其履行 抚养 子女的义务。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客观: 《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五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 诉讼时效中止 、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