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是被告人和在押犯罪嫌疑人行使诉讼权利的一种方式,因紧急情况需要加急处理的问题,法律并未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有权与其律师会见。” 2.《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与其律师会见,监狱应当提供必要的帮助。”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律师会见在押的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应当由监狱、看守所、拘留所等管理机关协助。” 综上所述,法律并未规定律师会见的申请因紧急情况可以被加急处理,但监狱、看守所、拘留所等管理机关应当协助律师会见的进行,为保障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