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下班后多久算工伤 |
释义 | 是否工伤跟下班时间长短没有关系,对于工伤认定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认定为工伤。其他情形不构成工伤。 上下班途中发生工伤事故算工伤吗? 1、劳动者在上下班前后发生事故,如果是在单位内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而受伤;或者在上下班途中因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而受伤的,是工伤。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形的或者劳动者有故意犯罪等行为的,则不是工伤。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下班坐车摔倒算工伤吗 员工在公司正常工作出现困难需要援助时主动上前帮忙,一方面是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另一方面是因公司突发性、偶发性事件而致使他即刻进入另外一种紧急性、临时性的工作状态,即推车现场成了员工下班后的新的、临时性的工作岗位,推车的时间段自然属于新工作岗位所衍生出的工作时间,推车则属于员工为了维护公司利益所做的临时工作。员工受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职工关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因此,员工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职工上下班车祸算工伤么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职工上下班车祸算工伤么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职工上下班车祸算工伤么 如果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是本人的主要责任事故,则不能认定为工伤。需要明确的时间段是上下班期间及上下班路段发生交通事故,非因本人主要责任而受到的伤害的情形,才可以进行工伤认定。只要上下班往返处于合理路径之中发生工伤即可认定为工伤。 1.上下班合理路线路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认定时向工伤认定部门提供上下班途中的证据。 2.必须是交通事故。不管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双方事故还是单方事故,只要是交通事故则可。 3.本人在交通事故中不负主要责任。负无责、次责或同等责任是不影响工伤认定的,必须要有交通部门提供的责任划分书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二、上下班路上受工伤可以获得什么赔偿 职工上下班时间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可以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职工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后,应该及时与交通管理部门联系并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责任书,确定是否自己的主要责任。工伤认定的情形相对复杂,需要充分考量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工作原因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对于上下班时间,除考虑距离因素外,还应结合路况条件、交通工具、季节气候、偶然事件等作出客观合理的判断。工伤保险待遇与民事侵权赔偿性质不同,停工留薪工资与误工费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而产生,正因如此,不宜径行替代。 总的来说,上下班路上受伤要满足上述三个条件才可以认定为工伤。当然,实际上事故发生的情况非常复杂,能否作出工伤认定还需要结合具体情形而定。若是违反交通法规,造成交通事故,自己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不能认定为工伤。 相关内容:发生劳动工伤纠纷如何解决 一、发生劳动工伤纠纷如何解决 (1)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家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2)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在经过行政复议后,对行政复议还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3)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 《工伤保险条例》第52条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根据《劳动法》第7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凋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可见,就有关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可以协商解决,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需要指出的是。提起民事诉讼之前必须先经过仲裁,否则法院不予受理。 二、公司拒绝工伤赔偿怎么办 如果是雇佣关系,协商不成,直接起诉。如果是劳动关系,则属于工伤事故。需要申报工伤,进行工伤鉴定,确定伤残等级。用人单位没去申请工伤认定,受害人可以通过自己或者是委托亲戚为自己申请。要是职工或者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否认是工伤的,用人单位需承担举证证明的责任。如用人单位没有有力证明的,应当承认工伤。工作单位应该在工作人员申请工伤认定成功后承担当事人的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包括工伤认定费用。如果单位不予支付,当事人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法院起诉,相关部门会强制单位执行。 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认定了劳动关系后再申请认定为工伤,包括认定后可能发生的诉讼;做劳动技能鉴定评定伤残等级;根据鉴定结果主张工伤赔偿,提请仲裁,赔偿请求又存在着是否一次性解决即终止用工与否两种不同的方案,提出不同的主张。 当工伤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去做工伤认定,然后进行伤残级别鉴定,最后向公司索要一定的赔偿,当公司老板不赔偿的时候,当事人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法院起诉,相关部门会强制单位执行。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怎么赔偿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关于“上下班途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作了进一步明确,包括: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上下班途中摔倒车祸算工伤吗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主要看是否由本人来负车祸事故的主要责任,主要责任的具体分析如下: 1、若员工是被撞的受害方,在没有违反道路交通管理规则的前提下,无论其走路或者开车去上班,都是非主要责任,能够认定为工伤; 2、若员工是车祸制造者,走路去上班,故意需担责,不认定为工伤;开车去上班,一般都要担主要责任,不认定为工伤。 该内容由 许乃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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