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快递公司工作四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障,拖欠工资需要申请哪些赔偿和赔偿标准 |
释义 | 欠工资不给劳动者可以采取的救济途径有三种: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2、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工作5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缴纳社会保障 企业没给员工交社保,向劳动部门投诉有用的。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保。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社保的,职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由劳动部门责令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公司拖欠工资,在公司工作两年两个月,一直没有缴纳社保,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准备申请劳动仲裁 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基本程序是这样的:(一)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二)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和社会保障由另一家公司支付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的经济倍偿;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的合法工资,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第七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你好,在事业单位工作13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低,没有缴纳社会保障,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没有合同,没有协议,没有社会保障,没有加班费,没有拖欠工资 无任何劳动协议拖欠工资,可以通过以下凭证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然后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讨要工资: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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