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协议离婚的法定条件有: 1、当事人双方之间为合法的夫妻关系,不包括事实婚姻、非法同居等情况; 2、当事人双方都应当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 4、当事人双方就子女抚养权、共同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已达成协议。诉讼离婚则要求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方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