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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家法律援助的作用是什么?
释义
    国家的法律援助作用:保障人权,帮助社会弱势群体实现基本权利;促进平等,实施法律资源再分配;实现正义,促进司法活动公正实施;注重效率,低成本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法律援助条件有哪些法律援助范围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刑诉法中的法律援助有哪些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含法定法律援助的有哪些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犯罪嫌凝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设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怎样寻求法律援助,怎样寻求法律援助平台
    (一)请求国家赔偿的,向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向提供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向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向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五)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向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刑事诉讼中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应当向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四条,公民就本条例第十条所列事项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
    (一)请求国家赔偿的,向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向提供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向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向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五)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向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五条,本条例第十一条所列人员申请法律援助的,应当向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的申请由看守所在24小时内转交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所需提交的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由看守所通知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协助提供。
    刑事法律援助对象有哪些
    刑事法律援助对象有:
    《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第二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办理案件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属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申请法律援助:
    (一)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一级或者二级智力残疾的;
    (二)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
    (四)案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第九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自发现该情形之日起3日内,通知所在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属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一)未成年人;
    (二)盲、聋、哑人;
    (三)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四)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
    
     该内容由 杨正宏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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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1 17: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