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非沪籍:单身限购。 2.沪籍:一、单独名下有房,限购。二、单独名下无房,本人和父母在【2011.1.30】之前共有不超过2套(含2套),可新购一套住房。三、单独名下无房,本人和父母在【2011.1.30】之前共有超过3套(含3套),限购。 法律依据: 《上海限购令细则》 七 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暂定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