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机动车直行与直行汽车相撞,谁承担责任? |
释义 | 非机动车在转弯时应让直行的车辆和行人优先通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8条的规定。如果非机动车未遵守此规定,造成与直行车辆的碰撞,责任应由非机动车承担。然而,如果直行车辆也存在违法行为,则可以减轻左转非机动车的责任,将主要责任归咎于违法行为的直行车辆,而次要责任由左转非机动车承担。 法律分析 非机动车直行。还有超速行为。然后进行左转与直行的车辆相撞。这个责任就是非机动车的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8条,第一项的规定。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很显然,非机动车没有做到这一点,因此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但是也要看直行的车辆有没有违法行为?如果直行的车辆有违法行为。那就减轻左转非机动车的责任。可以划分为左转的非机动车承担主要责任执行的车辆承担次要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八条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 (二)遇有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时,不得进入路口;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 (四)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五)向右转弯遇有同方向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在本车道内能够转弯的,可以通行;不能转弯的,依次等候。行; (二)遇有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时,不得进入路口;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 (四)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五)向右转弯遇有同方向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在本车道内能够转弯的,可以通行;不能转弯的,依次等候。 结语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8条的规定,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应当让直行的车辆和行人优先通行。根据事故描述,非机动车在左转时与直行车辆相撞,因未遵守让行规定,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然而,如果直行车辆存在违法行为,可减轻左转非机动车的责任。根据法律依据,我们可以将责任划分为左转非机动车承担主要责任,执行车辆承担次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二节 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二节 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五十四条 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进行作业时,在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交通标志、标线限制,过往车辆和人员应当注意避让。 洒水车、清扫车等机动车应当按照安全作业标准作业;在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不受车辆分道行驶的限制,但是不得逆向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三节 非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六十八条 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 (二)遇有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时,不得进入路口;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 (四)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五)向右转弯遇有同方向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在本车道内能够转弯的,可以通行;不能转弯的,依次等候。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