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三年。根据现行规定,义务兵服役满2年后,根据部队需要和本人意愿,部分人签合同转为一期士官继续服役,服役满一期要再经过选拔才能继续签合同继续服下一期;士官分为6期,1、2期3年,3、4期4年,5期5年,6期9年以上。 现在也有从地方应届大学毕业生和优秀技师中直接招士官的,视情况签合同从1期或者2期、3期干起。士官选取的年度计划,由团级以上单位司令机关依据士官编制和配备情况拟制,逐级上报,经总部批准后下达执行。 团(旅)级单位应当以书面通知形式,将上级下达的士官选取指标一次性分配到基层单位,并对基层单位士官选取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法律依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二十九条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退役士兵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优先安排工作;因精神障碍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予以妥善安置。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时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依照本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