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验资证明所需要的材料 |
释义 | 1.公司章程; 2.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投资单位上月末资产负债表; 4.投资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5.各类资金到位证明: 以货币出资的应提交银行进帐单。 以非货币出资的,应提交经有法定评估资格的机构评估的报告书和财产转移手续。 以新建或新购入的实物作为投资的,也可以不经过评估,但要提供合理作价证明。建筑物以工程决算书为依据,新购物品以发票上的金额为出资额。 6.验资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一、股票有限公司设立程序是怎样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全体股东(发起人)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工商局提交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需提交全体股东(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全体股东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工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等资料。 2、工商登记 由董事会向工商局申请设立登记。需提交材料有: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证明; (3)公司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其财产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发起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7)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等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聘用的证明; (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公司住所证明; (11)工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以募集方式注册股份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公司设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的注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需提交批准文件。 二、公司增资要注意的问题 1、货币资金出资 (1)开立银行临时帐户投入资本金时须在银行单据“用途/款项来源/摘要/备注”一栏中注明“投资款”。 (2)各股东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投入资金,分别提供银行出具的进帐单原件。 (3)出资人必须为章程中所规定的投资人。 2、以实物、无形资产(如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 (1)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人所有,且未做担保或抵押。 (2)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对其拥有所有权 (3)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拥有土地使用权 (4)注册资本中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其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最多可占到注册资金的70%) (5)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须经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 (6)公司章程应当就上述出资的转移事宜作出规定,并于投资后公司成立后六个月内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转移过户手续,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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