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撤店不同意调店员工如何处理 |
释义 | 1.需要评估调店的合理性,如果构成《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员工不同意调店的,因此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但是如果调店行为合理,员工拒不同意前往新店的,根据具体情况也可以给予员工相应旷工的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工作开除条件: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工作开除流程: 1.需要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并且告知辞退的理由。 2.谈话要婉转,不要引起劳动纠纷。 3.办理公司内部的离职手续,解除劳动合同,终止保险公积金等。 4.如果你公司需要留档就需要填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不续签的,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徐浩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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